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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 专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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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OUT | 1995年7月份开始在中国石化下属的中原石油勘探局法律事务处合同科工作,任合同主管。1997年10月份通过律师资格,1998年转入河南飞鸿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2000年成为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0年通过国家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三部委联合组织考试的国家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参与过多次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合同管理、债权债务清偿、企业破产等法律事务,共代理120余起企业法律纠纷案件。 1999年代理的“侯淑萍诉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工伤赔偿纠纷案”历经三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濮阳市中级法院、濮阳市华龙区法院三级法院多次审理,侯淑萍共获赔41万余元,此案经中央电视台、浙江卫视、河南卫视新闻报道,《中国劳动保障报》、《中国妇女报》、《河南工人报》、《南方工报》等报纸专题报道,此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0年代理的“张睛、冯东升非法经营案(非法传销)”(担任张睛的辩护人)为当地该年影响最大的刑事案件之一,也是当地传销被定性为非法经营罪进行惩处的第一案,涉案标的额高达3000万元,张睛仅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2002年参与并负责河南省鹤壁万和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改扩建工程三大主机(标的额为6亿人民币)招标及合同谈判的全部法律事务,负责起草并审查了商务合同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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